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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省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政策,湖北发布18条举措,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拓展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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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 16:17:49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提出六个方面、18条具体举措,充分发挥湖北比较优势,以“用”为导向搭建科创供应链平台、激活新质生产力核心要素。

在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上,深入开展全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数据、技术、碳交易、金融“四大市场”。重点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设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实施“数据要素×”行动计划,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打造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

力争未来五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4%以上,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提高到8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0%以上,加快打造全国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

加快实施数化湖北行动,推动算力、存力、运力、绿色电力“四力”倍增,创建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力争先进算力规模达到20EFLOPS、存力超过100EB、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90T、新能源装机超过6000万千瓦,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智能芯片为引领、以大模型为驱动、以先进算力为支撑,统筹推进通用大模型和垂直大模型研发应用,拓展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无人驾驶、公共服务、城市治理、农业等领域应用场景,加快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核心区和应用先导区。

在资金扶持上,出台湖北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四首”激励政策,给予省内研制单位和示范应用单位双边合计最高1000万元奖补。更好发挥4000亿元政府主导的投资基金群作用,设立总规模500亿元、首期200亿元的技术创新专项贷,单列1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全面推广“企业创新积分贷”等科技信贷业务。

在人才引进上,统筹实施战略科技人才引领、青年拔尖人才成长、卓越工程师集聚、工匠培育“四大专项计划”,引进培育50名战略科学家、500名科技领军人才、2500名卓越工程师、1000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0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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