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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 统筹做好石家庄应急物资中转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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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年01月18日 10:01:01

1月1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石家庄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做好健全完善运营规则、全力做好防疫工作、充分发挥集疏运作用、加强运行监测4方面工作,确保应急物资中转调运顺畅高效。

此前,河北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设置石家庄市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的公告》,提出将河北省定州市经济开发区的京津冀环保物流园设为石家庄市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为外省(区、市)及省内其他城市对石家庄市所需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中转调运服务。

《通知》提出,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细化中转调运站调度及运营流程,确保外省(区、市)及省内其他城市发往石家庄市的应急物资中转、仓储和调拨顺畅。配齐站场装卸人员,完善中转接驳车辆、装卸设施等各类设施设备,确保进出石家庄市的各类应急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及时装卸、及时入库、及时分拨、及时送达。

《通知》明确,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防疫要求,健全中转调运站防疫安全制度,配备体温检测、核酸检测、人员隔离等各类设施设备,督促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应急物资运输人员不交叉感染。各地对于短期内向中转调运站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司乘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核酸检测阴性和封闭管理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根据《通知》,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应急物资运输组织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充分依托中转调运站合理安排运输计划、运输路线和中转接驳方式,确保应急物资在中转调运站及时中转运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要及时向社会公告石家庄市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的名称、位置及联系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中转调运站社会知晓率。

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加强跟踪监测,确保中转调运站有序运转,要统计中转调运站每日实际到达车辆、进站物资数量等数据,每日汇总报交通管控和运输保障专班。

石家庄市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电话:0312-2592798、2592908、259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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