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 11:14:48
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财关税〔2020〕13号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财政部
2020年4月10日
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财关税〔2020〕13号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财政部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