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工作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 | 2020年03月06日 16:58:10

交规划发〔202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切实当好“先行官”,更好支撑经济平稳运行,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坚决支持做好重点地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坚决打好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好离汉、离鄂通道管控,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输出。全力支持北京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坚决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两大环节,守住入京通道第一道防线,加强京津冀地区联防联控。

  (二)持续加强春运后返程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疫情各项要求,做好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消毒通风、司乘人员防护、乘客测温及信息登记、客座率分区分级管控等防疫措施,严禁客运班车、包车在途经的高、中风险地区上下客,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扩散。

  (三)严格落实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督导有关单位按照《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采取相关防控措施。督促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压实各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切实将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人到岗。

  二、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加快恢复交通运输秩序

  (四)全力确保交通网络畅通。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切实抓好保通保畅,低风险地区要恢复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国省干线公路,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要动态优化细化有关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交通拥堵。全力保障内河航道畅通和港口正常运营,确保三峡枢纽船闸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运行平稳。

  (五)全力确保客流有序。根据不同地区疫情风险程度,分区分级有序恢复公路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等运输服务。精心做好农民工返岗运输组织,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做好省际间对接,实现出发有组织、健康有监测、运输有保障、运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分区分级做好驾驶培训、汽车维修等便民服务保障,有序复工复产。

  (六)全力确保物流畅通。全面保障运输通道干线和“毛细血管”畅通,取消对货车正常通行的限制,严禁限制船舶靠港和港口装卸作业,力争实现货物运输“零阻碍”。继续落实应急物资公路运输“三不一优先”和水路运输“四优先”举措,全力保障农资等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邮政快递、城市配送正常运营。发挥综合运输组合效率,强化与铁路、民航的协作。加大转运力度,切实解决“出村”“进城”两端问题。

  三、保在建、促新开、强储备,努力增加交通有效投资

  (七)分类有序推进在建项目尽快复工。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本地气候条件,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复工,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尽快复工。涉及国家重大战略的重点项目、交通扶贫项目要明确责任主体,逐个落实复工计划和保障方案。加强复工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标准不降低、安全管理不放松。

  (八)加快推进新建项目开工。抓紧推进规划待建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形成实物工程量。全面推动规划备选项目实施,比照正选项目有关要求执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编制2020—2021年建设计划,及时报部。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

  (九)加大项目储备和政策协调力度。提前启动一批符合国家战略、符合规划方向的项目,持续优化滚动项目库。加强项目审批服务,积极改进招标方式,优先采用电子招标,保障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序开展。努力争取用地、用海、环保等方面的支持,协调加大地方财政资金、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投入力度。部将继续对推进有力地区实施相关激励。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决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

  (十)高质量完成“两通”兜底任务。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推动剩余8个省(自治区)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推动落实地方发展农村客运主体责任,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公交、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方式推动农村客运开通运营,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十一)努力完成扶贫规划各项目标。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快推进普通国道、撤并建制村等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窄路加宽和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就近使用当地农民工,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力做好定点扶贫、对口支援和联系六盘山片区脱贫攻坚收官工作。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要求,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十二)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路长制”。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和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推动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

  五、多措并举、主动帮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十三)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运输领域资质和证照管理优化等工作,进一步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巩固落实港口已有降费措施,进一步降低港口收费,鼓励港口企业视情减免库场使用费等费用。畅通国际运输通道,稳定国际道路运输和国际海运,强化中欧班列运行保障,支撑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十四)努力帮扶交通运输企业。对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支持。加大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支持保障力度,推动解决免收通行费后公路交通面临的债务、养护资金等困难。指导运输企业及时用好增值税免征、阶段性减免社保和公积金等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重点纾解小微运输企业经营困难,切实做好道路客运业户、货运司机、出租车司机、船员等重点群体帮扶工作。

  (十五)加强运输市场引导和监测。强化疫情期间运输市场和企业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加强行业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形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积极发声,准确解读疫情期间保通保畅、复工复产、援企稳岗等政策,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增强运输市场主体信心,努力确保运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统筹兼顾、久久为功,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十六)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扎实做好试点示范,加快编制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统筹研究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并做好与“十四五”规划的有效衔接。抓紧推进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做好粤港澳、长三角、黄河流域等地区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编制工作。

  (十七)抓紧优化完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聚焦费用显示等重点环节,抓紧完善收费系统,协调有关部门加快优化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工作,全面解决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转换磨合期出现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化ETC拓展应用,优化提升客户服务水平,让企业和群众真切感受到便捷出行的实惠。

  (十八)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强化与国际有关方面合作,在合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扩大交通运输对外开放,全力筹备办好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聚焦疫情防控暴露的短板,优化完善区域协同调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机制,加快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加强领导、主动担当,为切实发挥先行官作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十九)切实提高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大局,深刻认识交通运输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面的重大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既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疫情,又要保通保畅保运输、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复工复产,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十)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斗争实践中考察、发现和培养干部。督促引导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扛起责任、经受考验,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一线,系统理清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二十一)提高斗争本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避免前功尽弃。注重工作方法,既要把握大局、又要紧盯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施策,把握好各方面的平衡。善于化危为机,紧抓现代物流、城市配送等面临的发展契机,大力推动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快智慧交通建设步伐。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结合本实施意见,统筹做好本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努力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交通运输部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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