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联召开物流统计监测工作部门协同会
为贯彻落实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加强物流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3〕8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提升社会物流统计调查的合规性、调查质量和保障措施,更好的服务物流高质量的发展,发挥中物联的行业组织作用。中物联于4月25日在京召开中物联物流统计监测工作部门协同会。会议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总经济师何辉主持会议。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主任刘宇航就《通知》的内容做了政策解读,并提出基于联合会指数发布的相关建议。中物联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就目前开展的物流统计工作做了简要介绍。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物流统计处吴江博士讲解了关于社会物流统计工作的规范、流程和主要内容,数据管理处处长涂江平介绍了中物联已有数据平台的涵盖范围、运行情况、主要功能和安全等级等方面内容。
会议确定了由何辉作为中物联物流统计监测工作协同机制的负责人。何辉在会议总结中强调中物联各部门开展物流数据统计工作中要把握十项原则:一是要把握合法性、二是要把握合规性、三是要把握质量、四是要把握数据共建共享、五是要把握真实可靠、六是要把握符合时代要求、七是要把握统计工作的创新性、八是要把握好统计的成果应用,九是要把握成本控制、十是要把握落实专业人员配备和统计培训。
自此,中物联物流统计监测工作的协同机制正式建立,中物联各三十余个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秘书长及物流统计工作人家参加会议,各部门均表态要严格落实好《通知》的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我国物流统计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