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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部门出台26项措施降低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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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0年11月26日 09:16:36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出台包括深化降费减税、补短板强基础、加强智慧互联、推进“放管服”改革等26项具体措施,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降费减税被摆在关键位置。根据《方案》,江苏将加大车辆通行费优惠力度,进一步降低冷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免收太仓港等4处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免收集装箱货运船舶过闸费,继续执行交通船闸船舶过闸费征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集装箱船舶过闸通行效率;取消铁路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免征民航发展基金;提高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比例,对成效明显的企业和承运人给予资金补助。

在建设高效畅通物流网络方面,江苏将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作体系,打通多式联运“中梗阻”,加大铁路和货运综合枢纽场站建设力度,加快实现多式联运“一单制”,提升国际物流通道能力。加强智慧互联,加快建设物流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推动物流绿色化标准化,鼓励物流基础设施设备使用绿色材料,提高货物包装使用率和降解水平。

《方案》提出,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规范的营商环境。江苏将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管理,开展危险货物专项治理行动;强化物流领域收费监管,精简收费项目;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开辟中欧班列专用申报通道;优化证照和许可服务模式,缩短大件运输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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