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快递与物业互通互认 不再将快递哥拒门外
目前,石市邮政、快递企业在社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下,为全市居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投递服务,但由于部分投递环节不畅通,投递人员和车辆被拒之门外,导致出现邮件、快件投递服务不能及时上门等现象。为改善这一现状,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邮政管理局两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建立快递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互通互认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住宅小区邮件、快件末端投递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在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如果现实条件允许,应依法依规设置接收邮件快递的场所或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全力配合并提供优质服务。按照《邮政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由邮政、快递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接收邮件、快递的场所或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邮政、快递设施建设的支持和配合力度,在场地、水电配套等方面依法依规提供便利条件,杜绝违规收取任何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对已报备的邮政、快递服务人员进入提供方便,不得刁难正在工作的邮政、快递服务人员,不得收取小区出入费以及其他任何不合理费用。
通知还提出,要建立邮政、快递人员准入报备制度。经营邮政、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邮政、快递服务人员在所在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小区准入报备手续。并要求邮政、快递服务人员遵守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登记和车辆有序停放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已报备的邮政、快递服务人员信息在小区范围内公示。邮政、快递服务人员变动,经营邮政、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及时到其管辖片区住宅小区所在物业服务企业办理邮政、快递服务人员变更报备手续。未经变更报备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不予进入小区,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
另外,邮政、快递企业要不断改进和提高住宅小区末端投递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等投入,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和管理,并统一一线投递人员的着装,优化作业流程,加快邮件、快件传递时限,切实提高末端投递服务质量。邮政、快递服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物业服务企业为保障小区秩序而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进入小区投递、揽收邮件、快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主动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出入登记。不得参与或进行与邮件、快件投递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