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局上调部分货物运输价格
发布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 10:26:22
10日晚,记者从业内获悉,太原铁路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品类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部分品种货物运输价格上调,从11月10日18时起执行。
通知显示,太原铁路局管内整车煤炭运输运价不变(占全局煤炭发送量66.7%)。
太原铁路局管内各站发送至全路各局(不含本局管内)的整车煤炭(01)运费上浮10%(不含孝柳、武左、沁沁运费),按“竞争性一口价”项目执行。
太原铁路局管内各站发送的整车焦炭(03)、金属矿石(04)、钢铁及有色金属(05)、非金属矿石(06)、矿建性建筑材料类(08)、水泥(09)、粮食(11)化肥及农药(13)、鲜活货物(20)、其他(99)10大类货物及集装箱货物,国铁段运价恢复至国家规定的基准运价率。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去年至今年年初,铁路运力过剩严重,部分车皮加紧淘汰、部分从业人员进行转型,导致目前运力有所下降。自今年9月21日,全国开始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新标准并开展大规模执法检查,致使部分货物转向铁路运输,加剧了铁路运力的紧张程度。近期,为保障电煤供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决定加大电煤运输量,也影响到了其他品种货物的运输。车皮供应紧张也导致近期相关铁路局纷纷上调货物运价。
近日,呼和浩特铁路局已决定对管内各站发往全路整车煤(01)、焦炭(03)运费(含特价线运费、铁路建设基金、电气化附加费)上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