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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河北省多式联运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 | 2019年09月16日 09:39:48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石家庄海关、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河北省多式联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冀交运〔2019〕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我省多式联运发展,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体系,有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围绕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的工作目标,《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构建高效衔接的基础设施网络。统筹联运枢纽布局,有序推进省内京港澳(台)、京沪、青银、西北能源外运及出海四大物流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畅通转运微循环系统,加快推进唐山港京唐港区、曹妃甸港区和黄骅港综合港区疏港铁路支线建设,积极推进邯黄铁路复线升级扩能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铁路物流基地等进出站场配套道路设施,畅通枢纽场站与城市干道的连接,提高干支衔接能力。

二是创新多式联运服务模式。大力推广先进运输组织形式,强化公路运输与铁路快速货物班列产品的无缝衔接,支持企业创新探索驼背运输、公铁滚装、公铁两用挂车甩挂运输等新模式。大力推广应用集装箱、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货运车辆,积极推广使用冷藏集装箱、粮食专用箱、集装箱汽车转运架等专业设备。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企业,支持有实力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向全球物流经营人转变。

三是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优化市场监管方式,为诚实守信企业提供“绿色通道”,逐步建立多式联运经营信用考核评价体系与奖惩联动机制。加快公路货运市场治理,推动中长距离大宗货物及散装粉尘货物运输由公路有序转移至铁路和水路。深化多式联运区域合作,引导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物流服务商的沟通协作,适时拓展跨境运输线路。

四是开展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集装箱海铁联运、公铁联运、陆空联运、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对符合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政策的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五是加强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加快推进河北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与互联,推进业务单证电子化。推进“互联网+”多式联运,鼓励省内骨干物流企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和支持“互联网+”车货匹配、无车承运、城乡配送物流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不同运输方式、不同企业间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企业建立多式联运信息系统和数据交换机制。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着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相关工作。通过3到5年的努力,打造至东北、西北、东南沿海、欧洲等35条以上多式联运线路,培育5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多式联运龙头企业;2020年全省多式联运集装箱运量达到50万标箱,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多式联运示范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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