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代表委员和专家畅谈上海自贸区成功经验

发布时间 | 2015年03月12日 11:18:13

全国政协委员徐金记:从上海自贸区挂牌到现在,共有23项检验检疫方面的创新性制度出台,其中8项比较成熟的创新性制度将向全国推广复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关司副司长邸连柱:围绕贸易便利化这一目标,上海自贸区探索出新的分线管理制度,一线彻底放开,二线高效管住。对进出口企业,在一线实行电子通关,免发纸质通关单,在二线实施入区货物集中检验、出区货物分批核销,减少货物通关时间。

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检验检疫局原局长徐金记,全国人大代表、厦门通士达照明高级工程师魏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关司副司长邸连柱做客中国经济网,畅谈上海自由贸易区围绕贸易便利化进行的制度创新及其未来的改革方向。

“从上海自贸区挂牌到现在,在检验检疫方面,一共有23项创新性制度出台,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操作和总结评估,其中8项比较成熟的创新性制度将在全国进行推广复制。”徐金记委员说,从负面清单的出台,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式新通关流程的实施,通过制度创新与改革,上海自贸区有效提升了通关速度,为企业提供了方便。

据邸连柱介绍,围绕贸易便利化目标,上海自贸区探索出新的分线管理制度,一线彻底放开,二线高效管住。“对进出口企业,在一线实行电子通关,免发纸质通关单,在二线实施入区货物集中检验、出区货物分批核销,减少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

为学习和推广上海自贸区的经验,今年2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赴上海自贸区调研,魏岚代表就是其中一员,她用两个词来形容调研的感受——“效率”和“责任”。“对企业而言,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通关便利化,企业是最大受益者。”魏岚代表说,效率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权责清晰。职能部门制定出责任清单、权利清单和负面清单,企业发表自我公开声明,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各司其职,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是自贸区制度创新的导向。

对于自贸区下一阶段的制度改革创新方向,徐金记委员认为,应当先解决法律修订和改革创新的时间差问题。“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改革创新应该法治先行。”徐金记委员建议,制定行政机关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明确改革创新的法定程序,适当豁免改革创新过程中客观原因导致的细小失误,鼓励行政机关放开手脚,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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