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的通知
物学字〔2021〕1号
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有关院校、企业、协会及研究机构:
为整合各方研究力量,拓展行业研究平台,提升物流、采购与供应链研究水平,2021年度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21年3月10日截止。相关事项与要求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欢迎热心行业公益事业的企业提供经费来源,参与重大研究课题研究,共享研究成果。
附件:2021年度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
2021年度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021年度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适应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围绕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物流强国”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突出科学性、基础性、创新性和应用性,鼓励原创性。运用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工作平台,整合研究力量,提升研究水平,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企业创新提供参考和服务。
一、选题范围和内容要求
研究课题分为重大研究课题、重点研究课题和面上研究课题。
(一)重大研究课题与重点研究课题
1.重大研究课题题目
“物流强国”建设思路与路径选择研究
2.重点研究课题题目
(1)我国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研究
(2)新发展格局下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研究
(3)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3.申报与立项。各单位根据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目录选题申报,并于3月10日前提交完整规范的《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课题主持人和参与人均应为中国物流学会会员。学会收到各单位报送的《申报书》后,将在2021年4-5月召开的物流领域产学研结合工作会上组织现场答辩,经学会审核批准后确定立项。如多家单位同时申报一个课题,将择优确定1个承担单位。
4.协议与经费。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批准立项后,学会将与承担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协议,重大研究课题学会将给予每个课题50000元经费资助,重点研究课题学会将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未按时结题或结题时未能通过评审验收的研究课题,学会有权取消经费资助。
5.评审与验收。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期限为1年,不允许延期和更改课题题目。学会将在2021年11月召开的中国物流学术年会上,对重大研究课题组织中期评审;在2022年4-5月召开的物流领域产学研结合工作会上对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组织评审验收。
6.成果归属。研究课题成果归属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研究课题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如论文、著作等中,须标注“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重大研究课题或重点研究课题资助”字样。
7.追加研究课题。政府部门、企业或其他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定向合作研究课题题目,并通过学会提供经费支持的,可随时追加重大研究课题并纳入统一管理。学会将在协调研究单位和专家、确定研究方向和方法及开题和结题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面上研究课题
1.选题与立项。选题范围限物流、采购与供应链领域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政策研究及综合研究,要求围绕我国物流业发展实际,突出“产学研相结合”,强调创新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对现代物流、采购与供应链领域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具有引导和推动作用。
申报单位须于3月10日前提交完整规范的《申报书》,课题主持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应为中国物流学会会员。研究题目及研究内容由申报单位自拟,学会组织专家审核后择优立项。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选择1年期或2年期完成研究课题。
2.经费与结题。面上研究课题经费全部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1年期研究课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2年期研究课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届时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准予结题,出具结题报告,并参与优秀课题评选。
各产学研基地、企业及有关院校正在合作研究的课题,经批准也可以纳入面上研究课题计划。
二、申报应遵循的原则
(一)立足实际。立足行业和企业发展实际,把握发展趋势和要求,紧扣行业、企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践行“产学研相结合”方针。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行业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自主创新。课题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强调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观点创新,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在严谨的科研成果综述和科技查新等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创新研究,既鼓励原始创新,亦可基于既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的集成创新。
(三)研以致用。研究课题计划立项强调实用性,研究成果应对物流实践发展具有参考或指导价值,或对我国现代物流、采购与供应链领域理论发展,学科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四)规范提报。研究课题计划应按照给定的《申报书》格式规范填写,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要求科技查新,面上研究课题鼓励科技查新,切实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三、申报条件与方式
(一)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有关院校、研究机构、企业、协会、学会等物流领域产学研各界,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及专家队伍,均可申报。
(二)学会鼓励开展联合研究,申报单位可自主选择合作方,尤其应用研究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
(三)课题申报单位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研究课题结项,每人最多只能作为一项课题的主持人。
(四)申报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的单位,可同时按要求申报面上研究课题。待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确定后,学会将综合平衡考虑,按要求立项。
(五)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的研究课题,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研究课题,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用与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研究课题。
(七)凡未按研究课题计划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主持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课题。
四、申报组织与立项
(一)文件下发之日起即可申请,2021年3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书》下载。请登录中国物流学会官网――“学会课题”――“课题申报书下载”栏目直接下载。
(三)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研究课题主持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四)《申报书》上传。请登录中国物流学会官网,在快速通道点击“课题提交”进行提交。请按系统要求认真填报各项内容,避免出现系统填报信息与《申报书》内容不一致情况。《申报书》要求上传Word版,并在最后一页插入本单位盖章的整页图片,盖章单位须与课题申报单位一致。提交成功后及时与何庆宝(15510125659)电话或微信确认。
(五)学会对申报的重大研究课题、重点研究课题和面上研究课题汇总、审核,经综合平衡后确定立项,统一下达《2021年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计划》。
五、其他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学会工作部归口组织管理课题征集、申报和立项等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何庆宝(15510125659)吕 杨(13811116258)
电 话:(010)83775682、81
传 真:(010)83775688
邮 箱:CSL56@VIP.163.COM
网 址:http://csl.chinawuliu.com.cn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南路139号亿达丽泽中心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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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指南》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国物流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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